楚才学院学生组织管理办法

作者:

编辑:李其锋

发布时间:2026年05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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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为规范楚才学院学生组织运行,强化学生干部队伍建设,提升学生组织服务能力与工作实效,结合楚才学院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楚才学院学生成长服务中心、天问学术中心、宣传中心全体学生干部及工作人员。

第三条学生组织工作原则:坚持党的领导与团的指导,政治立场坚定;服务同学、求真务实、高效协作;品学兼优、作风端正、纪律严明;公开透明、民主管理、规范运行。

第四条楚才学院办公室负责学生组织的统筹管理、指导监督、考核评优与人员任免。

第二章组织设置与部门职责

第五条学院具体学生组织及职责范围如下:(一)学生成长服务中心:统筹管理学院全体学生组织,协调各中心工作衔接与资源调配;承办开学典礼、年终表彰大会、毕业典礼等校级或院级大型活动;组织实施学院寒暑假社会实践,负责方案制定、过程管理、总结评优与材料归档;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学生服务与管理事务。(二)天问学术中心:策划、组织、开展读书会,搭建读书交流、思想分享平台;筹备举办学院学术论坛,邀请嘉宾、组织宣讲、现场执行与成果整理;收集学术资源,营造学院优良学术氛围,助力学生学术能力提升;配合学院开展学风建设、学院科研项目等相关工作。(三)宣传中心:负责楚才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、学院官网的日常运营、内容编辑与发布维护;撰写学院各类活动新闻稿、宣传文案,拍摄新闻照片;设计制作活动海报、PPT、宣传视频等视觉物料;负责宣传视频的脚本创作、拍摄、剪辑与后期制作;

第三章人员选拔与任用

第六条选拔基本条件:(一)楚才学院全日制在读学生,政治坚定、品行端正、无违纪处分;(二)学习态度端正,能平衡学习与工作;(三)责任心强、服务意识好、具备对应岗位能力;(四)遵守学校与学院各项规章制度。

第七条选拔流程:发布招新公告,接受自荐或老师推荐,组织面试后拟定录用名单并公示,无异议后正式任用;

第八条岗位要求:(一)学生成长服务中心:具备统筹协调、活动组织、沟通执行能力;(二)天问学术中心:热爱书籍、学术和科研、组织策划能力强;(三)宣传中心:熟练文案写作、摄影、海报及视频制作、新媒体运营等。

第四章权利与义务

第九条学生干部权利:(一)参与学生组织民主管理,提出工作建议与意见;(二)优先参与学院培训、实践、评优等活动;(三)学年表现突出者予以院内表彰。

第十条学生干部义务:(一)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;(二)遵守纪律,服从安排,维护学生组织与学院声誉;(三)密切联系同学,及时反馈合理诉求;(四)以身作则,学风端正、作风正派、不搞特殊化;(五)积极传播正能量,文明用网,维护清朗网络空间。

第五章工作规范与管理

第十一条会议制度:(一)各中心定期召开例会,通报工作、布置任务、总结问题;(二)重要会议需签到、记录,不得无故缺席、迟到、早退;(三)跨中心协作事项由学生成长服务中心统筹协调。

第十二条工作制度:(一)实行任务负责制,明确分工、责任到人;(二)宣传内容须经指导老师审核后第二个工作日进行发布。(二)学校或学院系列活动每学期须有工作计划、并按要求严格执行;

第十三条作风纪律:(一)严禁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、推诿扯皮、敷衍了事;(二)不得擅自以学院或学生组织名义开展活动、发布信息;(三)工作中尊重同学、礼貌待人,树立良好学生干部形象。

第六章考核与评优

第十四条考核在每学期末考核,由学院办公室联合各中心负责人实施。

第十五条考核内容:(一)思想政治与纪律作风;(二)岗位履职情况、工作完成质量;(三)负责程度、团队协作、服务态度;(四)同学评价、老师评价、活动成效。

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、合格、不合格三档,优秀比例不超过10%,作为评优、推优、换届任用的主要依据。

第十七条评优表彰对考核优秀、表现突出的个人与集体,授予优秀学生干部、工作先进个人或优秀学生组织等荣誉,优秀个人给予奖励500元,优秀学生组织给予奖励1000元。

第七章辞职、免职与退出

第十八条辞职:(一)学生干部因学习、个人原因可申请辞职;(二)提交书面辞职申请,经中心负责人、学院办公室批准后办理交接离职;(三)离职前须完成工作交接、物资归还、资料移交。

第十九条学生干部应被免职或主动辞职的情形:(一)违反国家法令、法规或校规校纪,造成不良影响,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。(二)以权谋私,意气用事,经教育不改,或从事其他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合的活动,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声誉受到损害者。(三)个人素养和道德水准低下,在同学中影响不良者。(四)考核评定为不合格,不能胜任所担任职务。

第八章附则

第二十条本办法由楚才学院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湖北大学楚才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6年4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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