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才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素质成绩评议细则

作者:

编辑:李其锋

发布时间:2026年05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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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素质成绩由学术成果、科研实践、学科竞赛、综合荣誉、社会服务构成,本细则为素质成绩评定依据。

一、学术成果类(上限25分,限报2项)

学术成果为与专业相关的、已经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。期刊级别参照《湖北大学自然科学高水平期刊目录》《湖北大学自然科学高水平期刊目录(增补)》《湖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期刊目录》及《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》执行。同一论文计分就高不就低。

(一)自然科学类

1.一类期刊:25分/篇

2.二类期刊:18分/篇

3.三类期刊:12分/篇

4.四类期刊:8分/篇

5.一般学术期刊:4分/篇

(二)人文社会科学类

1.一类期刊:25分/篇

2.二类期刊:18分/篇

3.三类期刊:12分/篇

4.一般学术期刊:5分/篇

二、科研实践类(上限20分)

(一)专利与软件著作权(上限8分,限报2项)

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所属权须为湖北大学,未标注完成人的需指导老师和学科性学院开具成果全部完成人排序。

1.国家发明专利:6分

2.实用新型专利:2分

3.外观设计专利:1分

4.软件著作权:1分

本条款中,有授权证书的全额计分,国家发明专利进入实审减半得分。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、软件著作权仅申请不加分。

(二)科研项目(上限12分,限报2项)

项目须由政府或学校立项,学生担任主持人。仅立项未结题减半得分。结项获优秀的上浮10%;结项获等次的,按最高等次40%、次高等次30%、第三高等次20%上浮。

1.创新创业计划项目

国家级10分、省级6分、校级3分

2.其他科研及社会实践项目

国家级10分、省级6分、地市级5分、校级或楚才学院级3分、其他院级1分

三、学科竞赛类(上限25分,限报2项)

竞赛类别参照学校《学科竞赛分类一览表》及补充规定,团队成果按获奖证书排名计分,未获等次的不计分。

(一)A1类竞赛

1.国家级:最高等次25分、次高等次22分、第三高等次16分、第四高等次12分

2.省级:最高等次15分、次高等次13分、第三高等次10分、第四高等次7分

(二)A2类竞赛

1.国家级:最高等次20分、次高等次18分、第三高等次13分、第四高等次10分

2.省级:最高等次12分、次高等次11分、第三高等次7分、第四高等次6分

(三)B1类竞赛

1.国家级:最高等次18分、次高等次15分、第三高等次11分、第四高等次8分

2.省级:最高等次11分、次高等次9分、第三高等次7分、第四高等次5分

(四)B2类竞赛

1.国家级:最高等次15分、次高等次13分、第三高等次10分、第四高等次7分

2.省级:最高等次9分、次高等次8分、第三高等次6分、第四高等次5分

四、综合荣誉类(上限15分,限报2项)

综合荣誉指政府或高校对个人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行、工作实绩、能力素质、社会贡献等多方面综合考核后授予的综合性表彰奖励,区别于单一领域专项奖励。

1.全国十大杰出青年、中国青年五四奖章、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、见义勇为、向上向善好青年、全国三好学生、全国优秀学生干部、全国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志愿者:15分

2.湖北省向上向善好青年、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志愿者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、长江学子:10分

3.市级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志愿者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以及湖北大学“三好学生标兵”“十佳大学生”、“琴园学子之星”:6分

4.湖北大学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共青团员、优秀志愿者、社会实践先进个人、楚才之星:3分

五、社会服务类(上限15分)

(一)志愿服务(上限2分)

提交“志愿汇”或“到梦空间”的时长记录证明材料。

1.服务时长满36小时:1分

2.服务时长满72小时:2分(超时长部分不计分)

(二)大型活动服务(上限2分)

服务由校级或楚才学院统一组织开展的迎新、毕业、节庆纪念等大型集体活动,1次计1分,最多2分。

(三)学生干部任职(上限6分)

任职须满1届或1年,提供校、院组织出具的证明文件(楚才学院无需提供),具体计分:

1.校团委任命的学生组织负责人,包括学生会主席(副主席)、组织部部长(副部长)、宣传部部长(副部长)、学生社团指导中心主任(副主任)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主任(副主任)、校文化艺术中心主席(副主席)、大学生科创实践中心主任(副主任)、湖北大学校务助理、校级团委学生副书记及楚才学院学生组织主席(副主席):5分

2.院级团委学生副书记、学生会主席(副主席)、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(副会长)、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(副主席)及楚才学院学生组织成员:4分

3.楚才学院班级班长、副班长:2分

4.楚才学院班委和其他学院班长、团支部书记:1分

(四)参军入伍

1.报名参军并完成体格检查:1分

2.入伍服役满两年的退役大学生:3分

分值不累计,取最高值。

(五)国际组织实习

在“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”名录内的国际组织实习两周以上,提供实习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,计2分。

六、计分规则

(一)学术论文计分规则

1.第一作者为一人的计分

独著或排名第一的作者,按对应等级全额计分。导师为第一作者、学生为第二作者的,视同学生为第一作者计分(导师指楚才学院学业导师或本人游学高校导师,其他情况需由导师及所在学科性学院提供贡献度说明)。

2.第一作者为多人的计分

(1)2人共同第一作者:分别按60%、40%计分;

(2)3人共同第一作者:分别按50%、30%、20%计分;

(3)4人及以上共同第一作者:排名第一占50%,其余50%由其他共同第一作者平分。

(二)其他团队成果计分规则

两人团队,排名第一占70%,排名第二占30%。三人及以上的团队,排名第一占50%,排名第二占30%,其余20%由其他成员平分。

(三)申报项数与分值限制

各类别设置了申报项数及分值上限,超项、超上限部分不计分。

(四)分值计算要求

所有类别计分过程及最终结果,均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。

七、附则

(一)本细则中各类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为湖北大学。

(二)所有成果和奖励均应在大学在校期间取得,统计时间为9月1日。

(三)同一成果参加同一系列比赛,获得不同等级奖励的,按最高等级计分。

(四)所有成果、任职、服务等事项,均需提供对应原件或有效证明材料,无有效证明的不予计分。

(五)本细则依据《湖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》制定,若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新政策,按新政策调整。

(六)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、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,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;学生与直系亲属外的学历、职称、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、竞赛奖项等,以及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、刊物相关成果,学生应提供文献检索、合作者出具的学生在该科研和竞赛中的贡献度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
(七)本细则由湖北大学楚才学院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湖北大学楚才学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6年4月2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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